近日,仁寿县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建筑材料砂浆王使用过后出现泛碱现象而引发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80余元。
据了解,2010年10月,消费者马某在仁寿县文林镇彭某的门市内购买了某建筑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效砂浆王共计88包,购价2640元,暂未付款。在使用该砂浆王后,马某发现墙体产生白色灰泡,出现一定质量问题。随后,马某立即与厂商联系。厂方派人检查时发现抹上的石灰数天后产生泡壳,自动脱落,判定为泛碱现象。
2011年6月8日,在与经销商彭某协商未果后,马某投诉至仁寿县消委会,请求维权。受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分析原因,并电话与厂商、经销商进行沟通协调。7月12日,县消委会本着互谅互让的调解原则再一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马某和彭某达成调解协议:尚未支付的原材料款2640元,马某不再支付;彭某一次性补偿马某损失费4680元;从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不再追究对方责任。
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选择建筑材料一定要到具有正规手续的经销商处购买,并妥善保存购物凭证,以便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