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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大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0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西安房地产信息网
核心提示:陕西省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大检查
  为贯彻省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月28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以及城镇供水、供气、排水、桥梁安全防范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立即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大检查。

  各地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生产经营单位,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园、风景名胜区均在检查范围内,并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镇供水、供气、排水、桥梁安全防范为重点。

  检查主要内容:一是全省各级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今年以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调机构、监督机构建立及开展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完善。二是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和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运营单位贯彻执行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三是建设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工程各方主体是否按照资质、资格允许范围承揽工程,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对工程实体的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砖砌体工程严格质量检查,重点检查钢筋是否存在外加工的情况。四是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汛期和极端特殊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五是城镇供水、供气、排水、热力等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运营安全情况,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情况,城市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据了解,至8月14日,施工、监理等相关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对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开展自查。8月15日至8月30日,由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相关单位、工程开展全面排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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