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西宁市制定出台管理办法禁止城区内现场搅拌混凝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2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西宁晚报
核心提示:西宁市制定出台管理办法禁止城区内现场搅拌混凝土
  为促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保证工程质量,实现文明施工,推进节能减排,保护城市环境,西宁市制定了《西宁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草案)》。日前该《办法(草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今后,凡在本市辖区范围内从事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根据《办法(草案)》规定,我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本市辖区范围内东至规划凤凰山路峡口立交,南至清河路,西至通海路,北至规划泉弯路的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和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工程、紧急抢险救灾工程和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调整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范围,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西宁市支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使用粉煤灰、脱硫灰渣等掺合料和运用钢渣、工业尾矿等一般工业废物制造的人工机制砂,减少对天然砂的使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