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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准入门槛难改产能过剩现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3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化工网
核心提示:水泥行业准入门槛难改产能过剩现状
  工信部提高水泥行业项目准入门槛,着力加强环保节能,将抑制新建产能投放,但难以改变目前水泥行业供过于求的现状。虽然保障房建设加快,能增加水泥需求,但需求增量有限,而供给仍在加大,使水泥产能利用率偏低,而且产能分布的地域不平衡情况较为严重,直接影响水泥企业的经济效益。西北和华东的景气度发生了逆转。近期南方地区干旱这一特殊因素将导致部分省份因缺电,使当地的水泥产能难以完全释放,导致局部地域供应偏紧水泥价格上升,华新水泥、塔牌集团有望受益。

  2011年8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与2009年、2010年相继公布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徵求意见稿)》、《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相比较,主要目的仍是提高水泥行业项目准入门槛,着力加强环保节能,将抑制新建产能投放。略有不同的是,该通知强调进入准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将受到优先扶持。

  通知第十四条显示,“对公告企业在投融资、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优先选择公告企业。”

  早在9月初,工信部就已经下发了《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徵求意见稿)》,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执行等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并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不符合上述原则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

  2010年11月正式出台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则着重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年产能超过人均900公斤的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熟料)产能生产线项目。

  由于水泥行业产能利用率已经接近80%,加之2009年以来限制产能投放的政策强硬,2011年-2012年新建产能投放有限,《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难以根本上改变目前水泥行业现状。与2009年、2010年不同的是,落后产能的淘汰能减少水泥企业压力,但2011年开始,大部分落后产能已经淘汰,未来不发生较大兼并重组,行业内的竞争格局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目前除了中南、西南、东北部分经济落后省区的水泥产能新型干法生产线比例低于70%,全国大部分地区均高于90%,沿海经济发达的京津沪、浙江、江苏、山东和安徽等达到100%,准入条件能产生作用的范围非常有限。

  从供给上来看,近期水泥投资又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中期来看,未来供应增长仍将持续到2013年,而且即使考虑落后产能全部淘汰,2011年和2012年产能增加规模在亿吨以上。而且供给主要集中在2010年以前较为景气的西北、华北地区,加剧了水泥行业供求的不平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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