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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白水县住建局把好“三道关” 严格商品混凝土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1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陕西建设网
核心提示:陕西白水县住建局把好“三道关” 严格商品混凝土监管
  近年来,随着商品混凝土的普遍使用,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白水县住建局充分发挥职能,把好三道关口,切实加强了商品混凝土监督管理。

  一、备案登记关。各商品混凝土公司必须到住建局质监站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包含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职称证书);企业简介;试验室《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及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等资料。

  二、提前介入关。各商品混凝土公司在向施工单位供应时要向住建局质监站提前一周提供生产供应方案和供应合同。供应方案应明确材料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技术,生产质量控制,生产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保证措施。住建局质监站对企业提出的生产供应方案进行备案,厂家负责质量跟踪和售后跟踪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商品供应关。各商品混凝土公司供应时,须向施工单位提供1、《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报告》;2、各种原材料检测报告;3、《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应做到一车一单;4、《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5、预拌混凝土特性及施工技术要求的指导书;6、项目完成后应提供完整的资料汇总。

  未履行备案手续的商品混凝土公司,不得在县域内从事商品混凝土经营活动,否则住建局将上报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进行降级,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存在质量隐患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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