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城市区、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大货车在城市(县)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自11月25日至年底,在河北省邢台市区、县(市)区组织开展整治大货车交通交通违法专项违法行动。
据介绍,此次集中治理范围:通行城市区、县城区道路范围内的混凝土搅拌车(水泥罐车),运送建筑材料、渣土的货运车辆,拉运生活垃圾专用车辆,以及其他在城市区、县城区内通行的核定在质量大于4吨的货运车辆。 重点治理述车辆在城市去、县城区内超载、超速、闯红灯、无牌无证、无年检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遮挡号牌、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及粘贴反光标识、飘洒遗散载运物、违法停车、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明确货运车辆所属企业、服务单位安全监管责任,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向交警部门签订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保证书。建立货车及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对牌证手续不全、未投保交强险、悬挂使用伪造变造牌证、存在改型改装问题的货运车辆,禁止在城市区、县城区道路上通行,并将此类车辆列入黑名单。 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发放整改通知书,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停业整顿,禁止所属车辆上道路行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督促在城区、市(县)区内通行的货运车辆安装GPS,并将信息资源接入交警部门,加强对超速、行驶时间、路线的监督监管。
在整治活动中,交警部门对邢台市所有商砼和渣土、垃圾及货运运输企业逐个落实责任民警,督促督导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有效的杜绝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