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经企业所在地福清市建设局初审、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查以及福建省住建厅闽建政务函[2011]6847号的意见,拟同意福州市鸿生建材有限公司申报预拌商品混凝土三级资质。为了增加资质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审批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和企业申诉,现予以公示。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疑义,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于2011年12月17日前报送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来信请寄:福州市五一中路54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或建筑业处。邮编:35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