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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2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核心提示: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1年12月20日,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正式在北京揭晓,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从全国建设系统众多候选单位中脱颖而出,喜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继获得连续三届“江苏省文明单位”和建设部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后,文明创建再结硕果。

  2011年4月份起,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按照中央文明办相关要求,通过建设系统递交了申报“全国文明单位”的材料,经过组织审核、本地公示、文明委审定等程序,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中央文明办推荐了候选名单。中央文明办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全国文明单位,按照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并组织向文明单位所在地方和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交叉征求意见。期间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还通过了江苏省省直机关工委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明办的现场审核,最终顺利获得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这一荣誉。这是对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也对该院下一步的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标准,加大创建投入,完善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为“十二五”期间更好地推动企业发展做出更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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