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初,18万元资金划到了广西柳州融水贝江水泥厂账上,这是柳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简称市散办)依据国家政策岁末带给他们的一份“大礼包”——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当月,柳州市同时喜得“礼包”的还有另外5家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喜出望外,连称:“这是政府给他们下的一场及时雨”。
履行职责,体现帮扶
为了进一步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导向作用,2011年柳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中关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条款,把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这一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市财政、市住建委的支持、指导下,决心用好、用活、用足国家的这一政策,以扶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充分体现政府帮扶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推动柳州散装水泥事业和谐、快速发展。
程序规范,公平合理
他们着力抓好如下几项工作:首先做好前期调查。派出专人,对柳州市包括所辖各县区域内的水泥厂、混凝土公司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贷款情况进行调查,做到心中有数。第二,申请专项资金。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15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6月份即到位。第三,制定政策,组成机构。依靠主管部门市住建委,与市财政局会商,经近半年的筹划沟通,制定了《柳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随之又分别制定了有关贷款贴息的审批程序和贴息金额审批原则的两个文件,成立了由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和市散办有关人员共同组成的审批小组。第四,向所有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发出《关于申报2011年度贷款贴息项目材料的通知》,市散办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作初审、查勘、提出贴息方案,再由审批小组审核批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最后由市散办与获息企业签订《贷款贴息资金使用协议》并拨款。
2011年柳州市符合规定、获得此项贷款贴息的企业单位共有6家,拨付贴息资金共84万元。
企业受益,效果初显
据悉,柳州市是广西第一个较大规模、规范实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贷款贴息政策的城市。实施后效果良好,一是企业得到了实惠,感受到了政府支持发展散装水泥的力度;二是增强了企业继续发展散装水泥的信心,从而加大了自身资金的投入,融水贝江水泥厂近期已再投入资金购买混凝土运输设备投入生产。三是为企业办实事,强化了散办的管理职能,提升了市散办的形象。四是促进了政府依法对散装水泥生产企业征收专项资金的效果,2011年柳州市征收金额同比增长30%,充分显现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