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沛县散办在汉源宾馆多功能厅召开《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贯彻情况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县发改委、县法制局、县法院有关领导和部分水泥、预拌混凝土、水泥制品(构件)等企业以及在建重点工程施工企业、创建农村发散示范(乡)镇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共68人参加会议。县发改委领导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沛县散办主任感谢各有关单位对散装水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就《条例》实施一年以来贯彻落实情况,尤其对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作了详细介绍,与会代表结合各自的工作,就《条例》的贯彻落实以及行政执法等工作了积极建言献策。
县法制局张局长提出:根据《条例》精神要求,县散办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照职权权限,可以依法开展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加快我县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县法院行政庭朱庭长表示:散装水泥工作由依规向依法的转变,充分表明政府对散装水泥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地方法院要大力支持这项绿色事业,同时对沛县散办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水泥生产、预拌混凝土、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领导也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条例》的执法工作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
沛县散办将按照座谈会的精神,逐条梳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条例》进行整改,在今后的散装水泥工作中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