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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标准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0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邢台日报
核心提示:邢台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标准公布
  《邢台市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昨日正式公布,市建设局将据此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按照《标准》,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围挡采用稳固、安全、整洁、美观的定型板材;沿街主干道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不得低于1.8米;围挡大门应采用封闭门扇,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宽度不得小于6米。施工现场内道路、物料场地、加工区应采用混凝土或不低于混凝土标准的其他方式硬化,在入口处设置过渡路和防污地排设施,驶出场区车辆需冲洗。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占道堆放,应采取苫盖、固化措施集中堆放,施工余料要及时清理,禁止随意丢弃、抛洒。土方、工程渣土和垃圾主体施工建筑物外脚手架要使用全封闭式安全立网,防止高空坠物和建筑粉尘飞扬,且安全立网应保持清洁、美观。另外,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也应保持整齐有序、环境整洁,施工现场厕所应采用密闭水冲式,保持干净卫生。

  市建设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规范施工或拒不整改、影响整治大局的单位、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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