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2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在福州签署《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至此,公司携手南方水泥、谋求共同发展正式拉开帷幕。
2011年4月18日,南方水泥从其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所持福建水泥股份3009.09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8%),现为福建水泥第二大股东。按照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拟在福建区域组建合资公司(暂定为福建省建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来整合和发展水泥及相关产业,合资方式为福建水泥以现有“建福”品牌区域资产评估后出资,南方水泥以现金出资,双方股权各占50%。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经营现有“建福”品牌的相关水泥资产及与此相关新增产能,主要合作区域定位为三明、龙岩、厦门、漳州、莆田、泉州;合资公司与福建水泥原则上一套班子一套人员,两块牌子两套报表,合署办公,并约定由福建水泥并表。框架协议在不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前提下,经双方有权机构同意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