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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控制水泥新上项目 淘汰并购落后产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3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证券市场周刊
核心提示:发改委:控制水泥新上项目 淘汰并购落后产能
  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处长刘明3月29日在中国国际水泥峰会上表示,发改委将继续加大对水泥行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通过并购淘汰落后产能。

  刘明强调,在目前形势下,抑制水泥产能过快增长仍是发改委的主要任务。必须严控新增水泥投资,执行好38号文,对确有必要的水泥项目,一定要依法依规进行核准。

  所谓38号文,是指2009年9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的《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明确要求“各省(市、区)必须尽快制定三年内彻底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2012年是淘汰落后产能的最后一年。

  刘明还表示,十二五期间,发改委将继续加大对水泥行业并购重组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同时切实防止以兼并重组为名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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