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更好的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切实做好我区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工作,日前,区散装办会同区建设局建管处、质监站对“禁现”区域内的在建工程预拌砂浆应用情况,进行了为期2天的行政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是自《细则》实施以来的第二次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建设单位对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相关政策及重要性认识不足,应用预拌砂浆不够主动积极,有的甚至不理解,有抵触情绪。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区散装办在现场发放了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资料汇编,讲解了有关预拌砂浆的政策,还特别提醒只有具备备案证书的干混砂浆生产企业才能供应预拌砂浆,同时重申了对现场搅拌砂浆的相关罚则。区建设局按照《细则》的精神,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了政策宣贯,要求建设方必须从工程设计开始,及时安排预拌砂浆资金,施工单位必须配合建设单位使用预拌砂浆,监理单位要加强预拌砂浆应用过程的监管,最后从工程“创杯”、“标化”及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扬尘等方面强调了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必要性。本次共检查了25个工程,对其中10个未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开具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区散装办、建管处、质监站将建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长效监督检查机制,每月不定期的开展巡回检查,以确保全区“禁现”目标如期全面实现,为我区节能减排,创建文明城区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