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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市多措并举开创新局面,散装水泥发展谱新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0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聊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核心提示:山东临清市多措并举开创新局面,散装水泥发展谱新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19号令),巩固城区“禁现”成果,及时、准确掌握建筑施工企业、混凝土企业用散情况,推进散装水泥的应用与发展,临清市住建局散办多措并举,努力开创散装水泥工作新局面。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巩固“禁现”成果 

  临清市住建局散办依据《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及在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的通知》、临清市建设局《关于在限期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大对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禁现”工作不留死角;对个别工程因特殊情况确需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规定必须经散办备案、发放现场搅拌许可证;对不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单位依据《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从而杜绝了“禁现”区域内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现象。

  二、规范混凝土市场,保证混凝土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省政府令颁布实施后,临清市住建局相继下发了《关于规范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行为的通知》、《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散装水泥专用车辆管理的通知》、《临清市住建局散装水泥办公室关于实施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制订了《临清市商品混凝土行业自律公约》,规范了混凝土相关各方的市场行为,有效地维护了全市混凝土市场的正常秩序,保证了混凝土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强化应用混凝土的监督与管理

  为切实巩固“禁现”成果,临清市散办下发了《临清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关于使用商品混凝土企业验收的规定》,对 “禁现”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应用预拌混凝土专项验收,对违反“禁现”规定的工程一律不予列入文明施工、工程质量评优范围,不予参与评比各级文明工地、优质工程。并积极协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不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不予工程验收。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单位应用预拌混凝土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有力地保证了城区规划范围内的“禁现”成果,为进一步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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