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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散装水泥行政执法经验交流暨培训会议在南京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2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核心提示:江苏省散装水泥行政执法经验交流暨培训会议在南京召开
  6月21日,江苏省散装水泥行政执法经验交流暨培训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邀请南京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翁宁处长就如何做好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作了专题辅导。扬州市、盐城市、通州区散办就各自开展执法工作的情况作了交流发言。会上,省散办汤苏平主任作了重要讲话,总结了《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实施以来江苏省行政执法的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培训中,翁处长从执法工作前期的准备,规范文明执法的注意事项,《条例》实施后南京散办的实践案例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行政执法工作从起步到完善的整个过程和其中的关键点。翁处长还讲解了国家关于依法行政的相关文件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翁处长的辅导,既紧扣《条例》内容,又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为大家开展行政执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省散办汤苏平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去年以来各级散办以贯彻《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为契机,努力把依法行政的要求体现在制度建设、执法监管、服务发展、机制创新、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发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抓好了制度建设,依法行政的依据日臻完善;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散装水泥管理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增强;三是积极创新执法机制,监管服务的效能显著提高;四是积极加强法制宣传,良好的执法环境正在形成。

  汤主任同时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行政执法是推进依法行政是履行散装水泥行政管理职能的基本准则;是推进依法行政是提升散装水泥行业形象的基本保障;是推进依法行政是实现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发展的基本抓手。

  就今后江苏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汤主任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完善落实《条例》的各项配套机制,切实抓好制度建设。各级散办必须按照《条例》要求,确立和制定相关配套机制,贯彻好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快速确定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快速制定配套制度,认真贯彻执法行为规则方面的有关规定,强化协调机制,构建多部门联动的监督体系。二是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提供人员保障。要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散办要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配好、配足执法人员,及时解决法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新上岗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制度,进一步拓展岗前培训人员的范围,要从普通执法人员拓展到新上行政执法岗位的领导。三是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激励、约束机制。要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要充分利用网站、新闻媒体、执法窗口等有效载体,将散装水泥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结果、执法救济渠道等向社会公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要构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要落实散装水泥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良好和谐的执法环境。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建立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加强散装水泥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发展散装水泥良好的法律环境。

  江苏省市、县(市、区)散办主任、市散办执法工作分管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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