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至26日,宁波市墙材水泥办对老三区“四禁”范围内专用车辆驾驶员的业务技能与安全培训情况进行了依法检查。
根据实施方案,市墙材水泥办执法检查组采取在建建设项目工地随机抽查与物流企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对象主要为进入工地的专用车辆。
在为期六天的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巡查了19个建设工地和4家物流企业,现场共检查35名专用车辆驾驶员,其中混凝土搅拌车驾驶员28名,混凝土泵车驾驶员4名,散装水泥车驾驶员3名。执法人员对未按要求进行培训的2名混凝土搅拌车驾驶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驾驶员所属2家管理单位分别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次活动是市墙材水泥办自取得执法主体资格以来首次组织的大规模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检查,进一步宣贯了《条例》,锻炼了散装水泥执法队伍,为宁波市今后全面开展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开了好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