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16日,省散办示范镇考核验收组对泰州地区申报的4个乡(镇)农村发散示范镇试点创建工作(新桥、滨江、姜堰、戴南)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组通过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听取各镇负责人汇报创建工作情况以及查看创建资料台账等程序,对各创建乡(镇)进行了认真评议,认为以上4个乡(镇)农村发散示范镇试点创建工作全部通过考核。
考核组一致认为各创建单位有以及共同的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市镇两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创建示范镇领导小组负责人,制定了具体的创建方案;各镇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示范镇列入工作计划;二是强化目标管理,市、市(县级)散办和镇政府三级签订了创建示范镇目标责任书;三是制度健全,管理有力,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四是施工现场检查认真,每个试点镇又各自有工作亮点。例如靖江新桥镇在实行目标管理时与各个施工单位签订了用散责任状,召开了多达13次创建工作会议,建立了由6人组成的执法队伍,成立了联络员制度,做到村村有联络。泰兴的滨江镇把创建工作列入镇政府月度工作计划,创建工作序时进行,并与31个行政村签订目标责任状,现场检查达到34次。姜堰市的姜堰镇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11次,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并申请了专项资金用于创建工作,编制了创建流程图,实行程序化管理,工地用散台帐资料详细清晰,专项资金征收严格。兴化市的戴南镇把项目用散列入招投标管理。
考核组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对水泥二次包装的整治工作,防止二次污染情况的出现。二是进一步完善基础性工作,注意资料的积累工作。三是继续认真贯彻好《条例》,促进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特别是要加强预拌砂的推广应用。四是加大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条例》赋予我们的行政执法的权利,督促企业清洁文明生产和施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给予整改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