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主编的《建筑用净化海砂应用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61-2012,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施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