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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墙材水泥办召开媒体发布会宣传预拌砂浆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宁波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核心提示:宁波市墙材水泥办召开媒体发布会宣传预拌砂浆政策

  11月6日,市墙材水泥办邀请了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宁波电视台、宁波网等新闻记者,在单位会议室召开了媒体发布会,就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有关政策,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根据市政府最近出台的《宁波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规定,从2012年12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包括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区)新建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范围扩大至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成区。届时,群众反映的施工工地现场噪音扰民、粉尘污染等现象,将迎刃而解。

  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人居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作业效率,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一直是我市努力的目标。《宁波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后,可以很好的实现这一目标。据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测定,每使用一吨袋装水泥,排放粉尘4.48公斤,而使用一吨散装水泥,排放粉尘0.28公斤,仅为袋装水泥的1/16,大大降低PM2.5的排放。

  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规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未经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对建设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现施工单位责任的,对施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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