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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中心城区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现代金报
核心提示:浙江宁波中心城区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近日,记者在宁波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从2012年12月1日起,宁波市中心城区(包括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区)新建工程的设计图纸审核中又加了一项规定: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这样一来,在接下来的新建工程施工中,群众反映的施工工地现场噪音扰民、粉尘污染等现象,都将迎刃而解。”宁波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主任徐亦明告诉记者。

  减少噪音降低粉尘污染

  “搅拌机的动静太吵了,施工的时候,我们家基本都关着窗户,等打开窗户,窗台上就有一层灰尘。”家住江东区的吴女士说。

  而《宁波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实施后,这一问题将会缓解。记者了解到,目前,宁波市区施工工地砂浆搅拌基本上都是用袋装水泥作为主要原料之一,而袋装水泥在运输和搅拌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比散装水泥要大很多。据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测定,使用一吨袋装水泥,排放粉尘4.48公斤,而使用散装水泥,排放粉尘0.28公斤。

  以后的施工工地现场在使用预拌混凝土基础上,增加使用预拌砂浆。“这些材料都是由专业工厂生产、专门设备运输,到工地兑水后,即可以直接使用。既减少多个环节,也减少了很多污染。”宁波市墙散办的一位负责人说。

  查到一次就处罚一次

  对于违规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该怎么处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未经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对建设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现施工单位责任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这样的处罚,会不会有些施工单位交了罚款之后继续采取现场搅拌施工呢?该负责人说:“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他们不遵守,我们将检查到一次处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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