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全省开展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试点工作以来,各市积极开展工作,创建成效显著,至目前,已有18个乡(镇)通过省经信委考核验收。为进一步扩大示范乡(镇)创建范围,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今后几年中继续开展“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近日,省散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市、有关县(市)散办认真做好所辖乡(镇)散装水泥使用调查摸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遴选,确定2013—2015年拟创建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名单和时间。省散办要求各市和有关县(市)认真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上报创建名单。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将作为省散办对市、县散办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创建工作应选择发散工作基础好、创建意识强,能够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乡(镇)进行上报,宁缺毋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