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浙江舟山市住建委和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舟山市散装办
核心提示:浙江舟山市住建委和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预拌砂浆的发展和应用,进一步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建筑科技进步,目前,由舟山市住建委和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

  通知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舟山市本岛区域(包括朱家尖)内新开工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使用预拌砂浆。2014年1月1日起,舟山市行政区域内具备预拌砂浆运输条件的所有新建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通知中就预拌砂浆的使用管理、质量管理和行业监管作了明确的规定。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