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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将使用预拌砂浆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扬州市散办
核心提示:扬州市:将使用预拌砂浆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近日,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对《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内容及标准》进行了增补修订,将预拌砂浆的使用、监理情况全面纳入评价内容。

  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规定,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使用预拌砂浆的等级,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预拌砂浆,监理单位应当对预拌砂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为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对预拌砂浆使用的责任,修订后的《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内容及标准》规定:未按《条例》履行职责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个人,将予以扣分处理并记录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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