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无锡市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无锡市散装水泥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这是无锡市贯彻执行《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的又一大重要举措,也为推动无锡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保障。
《通知》指出当前“禁现”工作的紧迫性,对城市“禁现”工作和创建散装水泥示范乡(镇)提出了具体目标,并确定了“十二五”期间散装水泥工作的主要任务:到2015年,全市建成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不少于10家,预拌砂浆产能达到250万吨以上,无锡主城区、江阴市、宜兴市城区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全市水泥散装率达75%。从2013年1月1日起,无锡市主城区(内环线以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通知》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部门联动,示范引导,宣传和执法并进,加快水泥生产企业结构调整,规范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大力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加快“禁现”步伐,推进无锡市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