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1日,从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获悉,按照2012年国家下达山西省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全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其中,电力行业关停淘汰52万千瓦,完成目标任务的100%;炼铁行业淘汰55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10%;焦炭行业关停淘汰927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32%;水泥行业关停淘汰2310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5%;铁合金行业关停淘汰9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28.5%;铅冶炼行业关停淘汰2.15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0%;造纸行业淘汰18.55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印染行业淘汰1720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0%;铅蓄电池行业淘汰7万千伏安,完成目标任务的140%;电石行业关停淘汰4.7万吨,此项国家未下达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