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预拌砂浆行业健康发展,避免过度竞争造成的资源浪费,提高预拌砂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近日,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发文要求加强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
文件要求,各县(市、区)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项目实施前,应就项目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征求同级散装水泥主管部门意见;扬州市中心城区内的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在实施前应征求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的意见。
文件同时明确,扬州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由扬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和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共同组织实施。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对提交材料齐全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市散装办和市质监站应在5日内组织查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