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苏州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苏州市散办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及《苏州市贯彻落实<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苏府[2011]191号)要求,近日,加大了对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的检查力度。
市散办在对工业园区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一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执法人员在多次遭到施工单位阻扰的情况下,坚持正常执法取证工作,并要求其立即停止现场搅拌砂浆的违法行为,但当事人对市散办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置若罔闻,市散办根据《条例》规定,对该建设项目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现场搅拌砂浆并罚款30000元。当事人已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并承诺以后将严格执行《条例》和市政府的实施意见。
此次的行政处罚是苏州市散办自《条例》实施和取得执法主体资格以来首次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改变了过去“零处罚”的局面,同时进一步宣贯了《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提高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能力,为今后苏州市开展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