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四川省环保厅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对全省污水处理厂污泥、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转移、处置等开展摸底调查,及时排除污染隐患。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的产生、运输、处置或利用单位;粉煤灰产生、贮存、处置或利用单位。重点检查污泥和粉煤灰的产生及暂存信息,运输车辆是否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相关单位是否建立污泥、粉煤灰运贮情况的管理台账,以及污泥和粉煤灰的利用或处置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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