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散办印发通知,通报2012年全省各级散办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是《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实施的第二年,行政执法作为《条例》授予各级散办的重要职能,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日渐凸显,已成为各级散办禁止辖区内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重要手段。执法工作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性的开展检查工作。二是及时发现问题,做好记录、整理和分析工作。三是实行多措并举,强化对违规行为监督和整改。四是实施适度处罚,切实体现执法目的和效果。
《通报》还指出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有些地方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到位。二是部分散办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行使存在瑕疵。三是少数散办执法统计表上报不及时、数字不准确。
《通报》同时对2013年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二要加强硬件、软件建设,保障执法顺利开展。三要加大执法约束力,体现执法目的和效果。四要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权的行使。五要做好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