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苏州市住建局召集各市(区)住建局分管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局相关处室领导,就全面贯彻落实市经信委、住建局《关于加强苏州市预拌砂浆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苏经信节综〔2012〕5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预拌砂浆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的推广运用,强化行业指导和监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主要四项内容:市局建筑业处孙处长对苏经信节综〔2012〕53号文件进行解读;市经信委节能处张处长(市散办主任)从政策环境、技术、市场条件、发展趋势等方面介绍预拌砂浆行业的有关情况;各市(区)住建局和市局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介绍了本地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市住建局分管局长张涛进行了总结发言。
孙处长从五方面对文件进行解读,1、文件明确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的区域范围、项目范围。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工程、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文件涉及到各方主体:造价管理部门、招投标管理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预拌砂浆生产企业。3、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砂浆应用工作。积极是指所有新开工项目全部都要使用预拌砂浆,稳妥是对在建项目应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4、文件明确今年的检查重点,2013年,市经信和市住建部门将对市区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工程(含国有投资)、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重点巡查。对经查违反《条例》和市政府文件规定的责任主体依法进行查处。各市、区经信和住建部门应当加强工作联动,结合当地工程建设实际,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巡查和执法活动5、文件明确建立一项工作机制和两项工作制度。建立经信和住建等部门联动机制和备案登记、新设立砂浆企业的联合会办二项制度。
会上,各地对进一步加快市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并提出了建议和意见。要求散办在前阶段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和相关规定加大对在建工程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处罚。张局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苏州市在推广预拌砂浆应用工作几年来大家做的大量工作。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也出现了一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形成了一个较为有利的预拌砂浆推广环境。对当前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政府文件已经明确预拌砂浆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的全面推广运用,不应该再讨论用与不用预拌砂浆,而是应该考虑怎么用的问题,职能部门如何监管。预拌砂浆工作存在的问题仅仅是推广当中、前进道路上的问题。消除观望心态,随着推广运用的进一步深入,生产供应上并不成问题。要尽快制定出符合本地的预拌砂浆发展规划。
二是切实形成全市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整体合力。住建系统在图审、造价、施工许可、招投标监管、质监等监管各环节上要加强有效应对措施,从源头上做好相关工作,强势推广、加强监管,强化服务。全面落实苏经信节综〔2012〕53号文件的执行,确保实施到位。
三是要切实加大查处力度。要切实贯彻《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强势推进执法工作。做好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工作,对典型案例、典型单位要内部通报和曝光。对要求使用预拌砂浆而未使用的工程,不得参与各类优质工程和绿色建筑的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