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宿迁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扬尘污染和道路撒漏,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16号公告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要求,宿迁市散办于3月20日下午召开了市区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管理工作推进会,要求各企业按原上报的绿色生产管理改造工作计划,对照绿色生产规程要求,到2013年底市区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基本达到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的标准,对在2013年底前不能达标的企业,将不予资质证书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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