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水泥生产总量12810万吨,发展散装水泥7010.9万吨,比2002年翻五番,继续名列全国省区前茅。水泥散装率54.73%,比2011年增长10.42个百分点,是全省散装率提升最快的一年,增长率在全国排名第一。预计预拌混凝土产量9000万立方米以上,同比增加2200万立方米;预计预拌砂浆产量100万吨以上。全省散装水泥生产和应用领域预计将节省标准煤155.82万吨,节省水泥用量315.49万吨,减排水泥粉尘34.49万吨、二氧化碳400多万吨、二氧化硫1.3万吨,循环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3821万吨。
河北省2012年散装水泥工作,主要四个特点:一是水泥产量明显下降;二是散装水泥量率明显攀升;三是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更加规范;四是预拌砂浆行业取得突破性发展。
散装水泥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
河北省散装水泥立法工作已经启动了多年,由于多种原因导致进展缓慢。为使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省散装办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与有关厅局反复沟通协调,多次深入地市及企业调研,先后十七次修改草案。2012年12月11日,省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草案)》,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至此,《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的正式出台已见曙光,将进一步推动全省散装水泥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发散”和“禁现”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行业服务。2012年上半年,河北省水泥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较大困难。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持散装水泥平稳发展,7月份省散装办组织全省大型骨干企业召开了水泥行业形势分析座谈会,共同分析当前形势。大家普遍认为,受住房建筑行业调控波及的影响,水泥行业经营状况不容乐观。省散装办对企业担心过度投资、生产过剩和政策执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听取了企业意见,鼓励企业树立信心,认真把握行业特点,努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争取平稳渡过市场低迷期,并将在项目、资金上给予积极扶持和引导。
二是明确责任目标。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工作任务,明确了散装水泥的年度供应量7100万吨和散装率50%的奋斗目标。各市基本完成了目标任务。保定市、张家口市、承德市、沧州市、衡水市水泥散装率均超过60%,尤其是沧州市散装率高达92.15%。
三是全力推进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科学发展。在大力发展散装水泥,规范整合预拌混凝土市场的同时,使用散装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向预拌砂浆行业投资。目前已有9个市,建成或在建预拌砂浆生产企业16家。石家庄市、邯郸市也已出台配套政策,为防止生产项目盲目建设、保持预拌砂浆生产行业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邯郸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规划布局和备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邯发改办[2012]29号);为加强预拌砂浆使用过程监督管理,邯郸市建设局配套出台《关于明确职责做好预拌砂浆推广的实施意见》(邯建建[2012]109号),目前各市正在积极做好“禁现”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全面开展“禁现”,对预拌砂浆的推广起到了有力的支撑。
社会认知度得到进一步扩大
2012年的宣传工作,在汲取以往成功经验基础上,紧抓全年工作重点,以宣传促工作,以宣传促发展,结合实际,强调实效,避免了宣传活动搞形式走过场,增强了全社会对散装水泥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在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期间,各市、县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安排落实宣传周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制订活动方案,举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省散装办会同石家庄市散装办在人民广场举办了现场咨询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保护环境,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惠农便民,农村推广散装水泥”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在全系统开展了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全面发展的知识竞赛;借助出租车LED广告宣传散装水泥政策规章等。廊坊市散装办在商场、超市发放宣传品和宣传材料;邯郸市散装办录制了《蓬勃发展中的散装水泥事业》专题片在市电视台连续播放10天,并在20多个主要街道路口宣传橱窗播放。秦皇岛市、武安市、南宫市等散装办成立了宣传小分队,宣传周期间除在主要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悬挂标语口号外,还在散装水泥和混凝土专用车上悬挂了主题标语口号,通过悬挂条幅、横幅、板报形式大力宣传发展散装水泥的意义,并在销售窗口和装车现场,通过细算账、算大账,让客户了解使用散装水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村散装水泥应用得到进一步推广
目前,河北省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仍以使用袋装水泥为主。水泥企业对开拓农村散装水泥市场认识不足,缺乏信心。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的设施、设备薄弱,农村发展散装水泥资金投入不足,针对这种状况,省散装办一是提升农村散装水泥物流设施,设备装备建设。要求各市扩大预拌混凝土使用覆盖范围,提升农村用散水平,鼓励使用预拌混凝土。通过建设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引导农民应用预拌混凝土,提升农村建筑施工文明水平。二是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省散装办对县域经济范围内的、对当地农村“推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并符合优先扶持政策的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给予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目补贴扶持。
散装水泥物流体系得到进一步改善
为减少重复投资,提高物流配送设备利用率,解决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物流较乱的现状,积极提倡实施“第三方”物流配送,新的物流体系可有效降低成本,提高车辆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效率。如邯郸市采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补贴的方式,组织成立了邯郸市首家预拌砂浆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三河市依托天龙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水泥、商混企业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业务范围覆盖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沧州等华北大部地区。
2013年,河北省散装办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制度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用、加大“禁现”力度,力争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8000万吨,散装率达到57%。
大力推动预拌混凝土向县域发展
扩大预拌混凝土“禁现”范围,由省辖市城区逐步向县(市)城区延伸。在市级城市城区实施全面“禁现”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县级城区“禁现”区域,并逐步发展到城市郊区和乡镇。加大行业自律建设,防止恶性竞争,促进预拌混凝土健康发展。全省多数县(市)预拌混凝土工作发展迅速,部分县(市)还下发了城区“禁现”文件和规定,大部分扩权县(区)的搅拌站已开始向农民建房供应混凝土,这些县(市)的经验与做法对推动预拌混凝土在县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文件精神,推广使用预拌砂浆。首先要编制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发展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及预拌砂浆生产、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备案制度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向预拌砂浆行业投资,扶持预拌砂浆生产和物流配送企业发展,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预拌砂浆产品质量,保证建筑工程预拌砂浆的供应,避免盲目投资造成的资源浪费。其次是坚持分步推进,以推广普通干混砂浆为主,特殊砂浆为辅,先城区后郊县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执法力度,分期逐步实现全面推广应用预拌砂浆。重点解决预拌砂浆生产、运输、施工工程中的技术难题,抓好生产企业与物流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设施配套工作。三是要监督管理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地方相关的技术、环保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在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工序控制、质量检测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预拌砂浆产品质量。今年,省散装办将石家庄市、邯郸市列为推广预拌砂浆的试点城市,摸索对预拌砂浆从生产企业布点、产品配送、资质管理、质量监控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运作机制,做好在建筑领域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政策研究和市场培育工作,改变传统的施工方式,以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和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建筑业的现代化水平。
继续推进散装水泥立法工作
2013年是河北省散装水泥法制建设的关键一年,随着《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的出台,将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重点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行政执法创造良好条件。结合实际,做好宣传《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的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各项机制,狠抓落实,确保把《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散装水泥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落实领导责任,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确保发展散装水泥工作项目落实
2013年,全省计划散装水泥供应量8000万吨,水泥散装率达到57%。为实现这一目标,将研究提出推动事业发展的新举措,制定有提升、经过努力能够实现的责任目标,并落实分解到相关企业。
为“发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散装水泥宣传工作,向人民群众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消费者的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提高使用散装水泥的自觉性。同时,要采取容易接受的方式,宣传使用散装水泥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提高社会公众使用散装水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深入推进农村散装水泥工作
2013年,全省各设区市分别抓1~2个农村“推散”工作试点,力争树好农村地区“推散”榜样。“以点带面”、稳中求进、逐步推广。在乡镇、农村自建房中鼓励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对经济较发达、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村地区,从发展预拌混凝土入手,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依托水泥制品企业、新型墙材企业发展散装设施,集中使用撒装水泥,扶持和鼓励乡镇农村向周边农户销售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充分利用农村供销、农资等经营资源,引导水泥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乡级或者村级散装水泥销售网络,力争今年在农村“发散”面和量上有所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