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宁夏城市建成区四年内消除现场搅拌砂浆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宁夏日报
核心提示:宁夏城市建成区四年内消除现场搅拌砂浆施工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自治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意见》规定,从2013年起,宁夏将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城市建成区后县、镇规划区的顺序逐步推开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到2015年,银川市城市建成区的建筑工程,除特殊情况外,全部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施工。其他四市城市建成区,最晚于2016年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施工。

  同现场自拌砂浆相比,每生产1吨预拌砂浆可节约水泥43公斤、石灰34公斤、砂50公斤,利用粉煤灰85公斤,节约综合能耗17.5公斤标准煤。同时,还能实现产品质量可控、可追溯,提高施工效率,有效降低施工现场粉尘噪音污染。

  《意见》规定,预拌砂浆使用单位不得向未经备案登记的企业购买预拌砂浆产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使用干拌砂浆的工程项目,应当全部使用散装干拌砂浆,杜绝采用一次性包装的预拌砂浆产品;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各类工程评优活动。

  2013年和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对预拌砂浆示范项目的实施给予重点扶持。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政策的预拌砂浆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