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10日,兴文地税首笔代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6.1359万元已缴入市财政专户,标志着该县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实现零的突破,促进了该项资金征收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据悉,为切实贯彻落实“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方针,兴文县地税局按照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税费并重的原则,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的宣传和辅导,通过严密的摸底调查,将全县的水泥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分类管理,实施动态跟踪。加强部门配合,全面掌握产销情况,认真做好票证管理,专项资金征收、解缴工作力度,促进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的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