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苏州市预拌砂浆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苏经信节综〔2012〕53号)文件规定,为强化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管理制度,苏州市预拌砂浆企业备案(换证)工作由经信、住建部门联合会办,严格按照省经信委《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省散办《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和苏州市《苏州市预拌砂浆企业试验室补充管理要求》等四个文件的要求标准积极、有序展开备案工作。
日前,苏州市散办在收到江苏省苏安能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麦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提交的《江苏省预拌砂浆企业备案(换证)申请表》两家到期换证和常熟市鑫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备案验收申请后,专门设立了由市经信委(散装办)和住建局(质监站)参与的现场验收工作组,通过对企业上报资料逐项逐条细致审核和现场验收,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预拌砂浆企业备案(换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