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宿迁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加快推进宿豫区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近日,宿豫区散办根据区住建局相关要求,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推进宿豫城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
一是加强推广宣传。区散办根据要求,积极在《宿迁日报》、区住建局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工地检查、前来办事的施工企业人员进行现场宣传,提高施工单位对预拌砂浆的认识。
二是规范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管理。一方面对全区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凡是未进行备案的企业,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企业承接新业务,同时对没有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区散办将联合区质监站加大督查力度,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另一方面利用市、区相关优惠政策,大力培育扶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引导预拌砂浆配套设备产业链的形成。
三是加大建筑施工项目的督查。区散办联合区质监站对全区30余家在建工程将进行督查,要求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合格设计文件使用预拌砂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不得擅自进行现场搅拌砂浆,对未规定设计、现场搅拌砂浆的建筑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得评为优秀设计、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并将检查工作作为常态工作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