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东海县散办一行5人在房山镇分管副书记的陪同下,对房山镇房南新村、污水处理厂和三处农路建设施工现场进行了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检查。房南新村、污水处理厂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三处农路建设施工现场有一处正在使用袋装水泥,散办执法工作人员立即现场予以制止,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告知房山镇创建办工作人员跟踪整改情况,房山镇分管副书记对施工单位提出了立即整改的意见,强调如不按合同约定执行,镇政府将不予兑付工程款。
通过检查发现,创建单位项目建设总体使用散装水泥情况是好的,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使所有创建项目自觉使用散装水泥,从而真正起到示范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