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南陵县政府副县长柳友贵主持召开了2013年全县墙改散装工作会议。县政府办、经信委、住建委、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及各镇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带领大家学习了《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的通知》,通报了全县新墙材、散装水泥发展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布置了今年的墙散主要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对于巩固我县“禁粘、禁现”成果,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县经信委要利用“全国节能与散装水泥宣传周”积极开展活动。
二、政府性投资项目一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不得使用粘土砖,各镇政府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各镇要对政府性投资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摸排,并将摸排情况报县经信委。
三、各镇及相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加强监督检查。对新型墙体材料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检,并对抽检结果予以通报;对无证无照的作坊式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予以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对建设项目使用粘土砖拒不整改的,县住建委、经信委予以处罚。
四、强化墙改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严把“两金”返退关。
五、加强对新墙材企业管理人员的政策和技术培训,督促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高装备和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
六、各镇在5月底前将辖区内政府性投资项目使用粘土砖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县经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