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6月15日公布了国发〔2013〕19号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此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共计117项。在“下放、取消”投资审批权的大背景下,钢铁、水泥等“两高一资”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投资审批权限并不在下放之列。国家下一步对于如何治理产能过剩目前仍在讨论,对钢铁、水泥等行业的行政审批是逐步下放,还是绕开这些行业,目前争议和分歧很大。
毕竟,一直以来,行政审批权都被作为政府调控经济和产业的“杀手锏”,用来遏制以钢铁、水泥为代表的产能过剩出现的盲目投资和扩张难题。很多业内人士担心,水泥行业的行政审批权如果下放了,可能会触及“未批先建”这一困扰行业的老问题,造成进一步的产能过剩。放在若干年前,这样的想法是完全站得住脚的,也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支持和认可。但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用行政审批权来遏制产能过剩的做法似乎已经走入了死胡同。
以水泥为例,在2009年,国务院在第三十八号文中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2010年工信部颁发了《水泥行业准入条件》文件,文件明确规定“新建或改扩建水泥(熟料)水泥生产项目必须符合相关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投资和工业主管部门不得核准”。然而,这些政策的效果却都不是很理想。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新建了623条生产线,新增熟料产能7.07亿吨,比三十八号文出台时核定的418条在建生产线多建了205条,多增熟料产能近3亿吨。
显然,行政审批不仅没有能成为遏制产能过剩的“杀手锏”,反而成为产能过剩的“发动机”。既然行政的手段已经无用,那么国家为什么就不能开始转变思路,让市场来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呢?日前,工信部部长苗圩也在公开场合指出,集中审批、管控竞争行业发展的方式已难以抑制产能过剩,要解决这一问题,还要尽快改变依靠行政审批的管理方式,转向更积极推动完善市场机制和减少政府的干预。
行政审批放权无疑就是向市场机制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是,行政审批放权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考虑到之前,国家的三令五申之所以屡次放空,地方政府的助推作用不可小觑。因而,行政审批放权,决不能简单的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给地方,让地方可以无作非为,可以大开审批绿灯,而是要放给市场,让市场来作裁判,让市场决定哪些项目该上、哪些项目不该上、哪些项目该淘汰。
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在下放审批权的同时,管住地方政府的行政之手也十分关键,行政审批放权必须切实减少地方政府对市场的过多干预,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另外,相关职能部门还要负责积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并严格按照市场的规律,对不符合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企业和项目,用税收、信贷等经济手段加以约束与控制。
总之,对于产能过剩问题,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市场而不是政府来解决。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中,应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纵观以美日为首的发达国家,在处理产能过剩的问题时,都是把市场放在首位,辅之以少量的行政调控。中国大可以吸取先进经验,借此次审批权力下放之机,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变,尝试用市场的优胜劣汰来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一旦有效的市场调控机制建立起来了,产能过剩的矛盾也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