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下午,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召开了“禁止现场搅拌”工作交流会。自通州区政府5月1日印发《通州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办法》以来,各有关部门根据《办法》有关要求,大力开展了“禁止现场搅拌”工作,区招投标中心已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审图中心对于未按规定标明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登记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部不予审查通过,会议还就下一步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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