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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交易试点依然冷清 试点面临障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国际金融报
核心提示:我国碳交易试点依然冷清 试点面临障碍
  “尽管中国已经启动了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但要真正推出一套碳交易运作方案可能要到2020年左右。”这是《国际金融报》记者从经济学人智库(EIU)最新发布的《阵痛中前行:中国的碳交易试验》中获得的信息。  

  这份报告进一步指出:由于政府监管趋于保守,只有在建立起稳健的交易体制之后,中国才可能使用碳信用衍生产品;另一方面,有限的金融工具也打击了金融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如果不推行碳交易,中国的碳排放量将以更快速度增长。  

  试点面临诸多障碍  

  “由于中国碳交易试点工作面临诸多障碍,全国性碳交易计划的推出尚需数年时间。”经济学人智库能源编辑MartinAdams说,“这些试点工作还将大范围遭遇来自国有企业的阻力,以及部分监管部门的警告。数年以后才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运行碳交易方案。”  

  “中国政府的决策者日益深刻地认识到市场机制在实现碳排放目标方面的作用。”MartinAdams指出,“中国承诺到2020年,将国民经济碳强度(单位GDP的碳排放量)从2005年的水平削减40%-45%;中期目标是到2015年时将碳强度降低17%。为此,国家发改委正加紧研究欧盟的排放交易体系(ETS)。” 

  中国作为最大的碳排放国,建立全国性交易计划的规模将超过欧洲。为了在这个市场争得一席之地,目前,多个城市都已建立了环境交易所,积累碳信用(自愿交易)方面的经验。不过,在尝试全国推广碳交易计划前,国家发改委先行选择了7个地理区位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包括北京、重庆、上海、天津、深圳、广东省和湖北省。  

  “试点的成功将使其中一个地区有望被选定为未来全国性碳交易市场的所在地。”不过,在MartinAdams看来,中国碳交易事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障碍,比如,试点工作成效甚微;企业对碳交易产生不可避免的困惑;以及其他许多障碍——经济、财政、制度的问题都亟待解决。在此之前,中国难以建立起一个全国性的可行方案。  

  交易所发展阻力大  

  在中国,碳交易概念本身依赖的法律基础薄弱。报告指出,除深圳外,其他地方均不存在强制企业遵守排放目标的法律框架(不过目前起草中的全国性气候立法将填补这一空白)。由于其特殊的地位,深圳市通过市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一整套法律惩罚措施;到今年底,市政府将颁布更为详细的法规。 

  “即便在深圳,单靠处罚恐怕也难以对资产负债表庞大和不守规矩的企业构成威慑。”MartinAdams分析到,“过度排放部分将被从企业来年的配额中扣除,后者必须为每吨超额排放支付三倍于市场平均价格的费用。不过根据深圳碳交易启动时的交易价格计算,这一费用相当于每吨15欧元,远低于欧盟的ETS每吨100欧元的处罚标准。此外,很多国有企业即便受到点名批评也会无动于衷。”  

  报告认为:如果国有企业游说得手,碳配额获得增加,这样的处罚也将形同虚设。多数碳交易计划并未公布企业碳排放配额的详细数据,配额不会以一个明确的上限形式出现,而是会根据省级碳强度目标来确定。  

  来自低碳投资公司CadoganCapitalAdvisors的ShaneSpurway拥有丰富的碳交易市场经验,他认为,碳金融若要得以发展,交易所必须能够为参与者提供远期交易板块,即允许交易者进行期货交易。  

  MartinAdams说:“由于公司对碳交易缺乏了解和参与热情,加之交易选择有限,以及缺少金融机构,由此可以断言中国新兴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能还会受到实际交易不足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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