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我省于今年4月27日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作出安排部署。《实施意见》也是全国最早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文件之一。
建筑是人类工作和生活的基本载体,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在全社会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中占很大比例,并将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而呈逐年上升趋势。党中央、国务院将建筑领域列为促进节能减排的三大重点领域之一,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同时也面临着应对气候变化、资源环境制约等严峻挑战。2011年,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抓住机遇,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国家发改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认真研究,经反复研究论证,最终形成了《行动方案》。
山东省是工业大省、能耗大省,经济结构偏重、能源与资源相对短缺等情况比较突出。在城乡建设领域也面临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城乡建设模式相对粗放,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建筑全寿命周期监管机制不完善,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等。
在城乡建设领域倡导绿色、低碳、生态理念,积极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能够最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缓解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约束,提升城乡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硬任务;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显著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满意度;能够全面集成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等多种技术,极大带动建筑技术革新,直接推动建筑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拉动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应用、节能服务、咨询等相关产业发展。
在《实施意见》重点任务第六项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中,明确要“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积极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
在《实施意见》保障措施第二项强化考核监督中规定:“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任务纳入对各市政府、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绿色建筑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省政府节能减排检查内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要组织专项检查、督查,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要把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表彰。”
在《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政府令的推动下,我省散装水泥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水泥生产企业也在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产业,预拌混凝土企业正在向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在国家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政策的推动下,山东省预拌砂浆产业正在快速发展,《实施意见》的出台必将进一步加快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这一绿色建材产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