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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吹响绿色建筑行动“集结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3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腾讯网
核心提示:内蒙古吹响绿色建筑行动“集结号”
  据了解,今年国务院办公厅1号文件即是转发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随后,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对外发布。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绿色建筑的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提升绿色建筑规划设计能力、绿色施工能力以及绿色运营管理能力,以新建建筑评价标识、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项目作为推广手段,全面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的发展。 

  规划重点发展低星级绿色建筑,适当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以设计标识工作为引导,逐步发展运营标识工作。

  规划明确,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区新建、改扩建绿色建筑面积达1500万平方米,全区绿色建筑面积达到新建民用建筑总量的20%。“十二五”期间,全区可实现节约标准煤约10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66.8万吨。 

  规划强调,“十二五”发展绿色建筑重点工作任务。完善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绿色建筑发展的标准体系及技术体系、重点开展保障房、大型公共建筑等政府投资项目的绿色建筑建设、示范引导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加快实施绿色建筑的全过程管理、大力发展适宜当地的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技术、积极发展城市中水利用。 

  实际上,在国家宏观政策引导和发达城市已有经验推动下,2011年,自治区绿色建筑工作全面启动。 

  内蒙古绿色建筑工作虽然起步晚,但发展步子快。自治区成立了绿色建筑发展领导小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员会、绿色建筑与生态城研究中心,制订了符合自治区实际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标准规范,开通了绿色建筑网站。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共66人参加了住建部的组织培训。 

  去年3月份,自治区专门召开了绿色建筑推广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各盟市签订了《发展绿色建筑责任状》,明确了各地“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和当年任务。此外,还规定对于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城市配套费减免100%,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城市配套费减免70%,取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城市配套费减免50%。 

  目前,已有多个绿色建筑项目在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包头等城市起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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