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记者获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已开展《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下称《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对外公布了执法检查报告。
据了解,该《条例》实施5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5年来,通过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发展预拌混凝土,全省减少粉尘排放134.8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01.3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62万吨,产生综合经济效益60.36亿元。
通过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对企业重处罚轻监管、乱收费,给企业带来较大生产经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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