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江西省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江西日报
核心提示:《江西省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出台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江西省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日前出台。根据意见要求,自2014年起,江西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等,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意见指出,到2015年,江西将力争建立完善的绿色建筑建设及评价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咨询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完备的绿色建筑发展推广机制;新增2个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全省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超过100项;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0%以上。 

  意见规定,自2014年起,江西由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具备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设计方案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