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健康发展,10月30日下午,我办在池组织召开了《条例》宣贯会议。市住建委杨文生副主任、尹增发调研员,委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区住建委分管领导、散装办主任,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主城区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有关媒体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散装办程美红主任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及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并就《条例》5章40条内容进行了一一解读。《条例》于2013年8月2日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是全国第七个省级散装水泥地方性法规。《条例》在认真总结省政府规章实施经验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其他省份立法经验制定的,重点突出了鼓励与扶持、服务与管理措施,内容丰富,责任明确,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散装水泥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使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我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杨文生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我市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以及在制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布点规划和加强监督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要充分认识前期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出现的问题,要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布局,谒制产能过剩,确保产品质量;要求各级散装水泥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宣贯,要加强与质检、环保、交通等部门协调与联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条例》的法律权威性,共同做好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