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公司拟与参股40%的中外合资公司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常州现代)签署《常州现代土地、厂房资产处置协议》,常州现代向公司有偿返还其无需继续使用的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常林路10号的两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7285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年期均为50年),以及该两宗土地上总面积为32685.71平方米的厂房和附着物。以2007年7月31日为估价基准日,上述资产评估总价格为7624万元,经双方协商,公司为此以现金方式向常州现代支付费用共计7651万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