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000401)9月10日公告, 近日,冀东水泥全资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吉林省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省价处[201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吉林省物价局对吉林公司2011年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吉林公司停止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对吉林公司处以罚款1338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的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