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 » 生产技术 » 正文

上海市对商品混凝土生产的技术导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1-0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上海市对商品混凝土生产的技术导则

    1、 用于现浇楼板的混凝土的用水量不得大于180kg/m3.

    2、 楼板混凝土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并控制掺合料的掺量,粉煤灰渗量不得超过水泥用量的15%,矿粉掺量不得超过水泥用量的20%。

    3、 用于拌制现浇楼板混凝土的细骨料,不得采用细砂,特细砂(细度模数Uf≥2.3 )。

    4、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控制混凝土坍落度,保证现场浇捣时的坍落度高层应小于18cm、多层和中高层小于15cm。

    5、 当有条件时,可在混凝土中加入纤维等抗裂材料。

    6、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尽快建立混凝土收缩值检测和控制体系。

 
 
 
[ 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